便民须知 首页 > 就医指南 > 便民须知

颍上县人民医院便民须知

一、门诊患者须知
 1、门诊病人应先进行挂号环节,直接到收费室领取病历和就诊卡(初诊病人),后直接到各诊察室候诊;复诊病人直接到各诊察室候诊。
 2、就诊时应向医务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患过疫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
 3、就诊时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4、在候诊过程中,您的病情如有变化或任何不适,请立即与护士或医师联系,以免耽误您的治疗。
 5、如果您在候诊时,遇有病危及危急病人需延长您的候诊时间,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6、门诊病人的就医治疗费用结算,应凭就诊卡到门诊收费窗口结算。
 7、需住院治疗的病人,经门诊医生检查后,开具入院证,并持就诊卡到入院处缴纳预交金,办理入院手续。

二、住院患者须知
 1、您应向医务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患过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等。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医疗等情况时,应当由您或您的代理人签署同意书。为切实履行您的知情同意权和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请您慎重考虑,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规范文书。这些文书一经双方自愿签署,就具有了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您应遵从医师的医嘱和配合治疗。
 4、您应按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并按医嘱出院。
 5、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胸闷、憋气、心慌、呼吸困难、烦躁、头晕等病情变化)及生活需护士帮助时,请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务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6、查房、治疗时间请您 不要离开病房。不得在病室内玩扑克、大声喧哗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
 7、住院期间未经医师同意请不要擅自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
 8、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及医院同意不得到院外就医、购药及私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
 9、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和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未经科室许可,请勿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
 10、患者个人的机密文件、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或请家属带回保管,防止丢失。
 11、患者及亲属应遵守医院制定的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患者不得将来探视的人员自行留宿或陪床。
 12、您不应要求医务人员提供虚假诊断、虚伪病假证明书或虚伪发票。
 13、您不应随便浪费医疗卫生资源,例如丢弃、虚开药品或医用卫生材料等。
 14、您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应保持理智、冷静,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可与医院协商解决,或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绝不能扰乱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更不能殴打医务人员和损坏医院公共设施和财物。
15、为保护其他患者及医护人员的权利,您还应遵守医院所制定有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三、医保患者须知

尊敬的医保患者:

感谢您选择在我院就诊,为了使您享受更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您的医保合法权益,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我院属于安徽省卫健委认定的三级综合医院,为省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医保患者出入院注意事项:

医保类型

住院登记须携带

出院医保结算须携带

阜阳市城乡居民

1、医疗保险资格确认及登记单

2、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

1、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

2、住院缴费收据

3、住院医保患者登记表

4、出院记录

阜阳市职工医保

1、医疗保险资格确认及登记单

2、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1、社保卡原件

2、住院缴费收据

3、住院医保患者登记表

4、出院记录

省内城乡居民

1、医疗保险资格确认及登记单

2、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

1、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

2、住院缴费收据

3、住院医保患者登记表

4、出院记录

省内职工医保

1、医疗保险资格确认及登记单

2、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1、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缴费收据

3、住院医保患者登记表

4、出院记录

注意:2023年5月1日起阜阳市职工医保生育住院患者,凡生育医疗费用在医院出入院直接结算后的。生育津贴、产检补助实行“免申即享”。



您如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医疗和护理质量、医院管理等方面有意见,或有医务人员向您索要钱、物等情况,请向医院监察科反映,我院将认真对待并按规定处理。
 预约电话:2826093
 举报电话:2826075

颍上县人民医院门诊部

版权所有: 颍上县人民医院版权所有   备案:皖ICP备15025415号-1     公安备案号:34122602000431
医院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甘罗路566号                咨询电话:0558-2829623